
无锡公证处在无锡市崇安区崇宁路19号。
一、每周五个工作日内接待办证咨询、办证申请和出具公证书。
二、保证公开业务受理范围、公开办证程序、公开收费标准。
三、实行首问负责制,当事人首次来公证处咨询,接待公证员必须明确答复处理办法,不推诿和刁难当事人。
四、对七旬以上老人、残疾人员、军人以及法律援助对象等特殊人群,公证处实行优先服务。
五、公证书发出后,对因公证处原因致使公证文书出现差错的,公证处随时予以纠正,并承担当事人因邮寄公证书及来公证处更正花费的境内交通费用。
六、保证依法办理公证,不办人情证、关系证。
七、全体人员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,不搞不正当竞争。
八、在接待大厅设置意见箱,公开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