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 公安机关的特种行业
旅店业、刻字业。
二、 办理流程
(一)申办单位(个人)向分、县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并领取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。
(二)申办单位(个人)提交必备的文件资料,分、县局治安大队审查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,并书面告知不受理的原因。
(三)分、县局治安大队对申办单位进行现场勘验、安全检查。材料文件符合要求,安全检查合格,正确履行审批手续后,颁发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;安全检查存在问题,经领导审批后,告知申请单位(个人)不予颁发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,并书面告知不予颁发的原因。
三、 工作时限
分、县局治安大队受理申办单位(个人)申请次日起,资料齐全、条件合格的,5个工作日内颁发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