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轿车作为一种新型能源的交通工具,有其独有的特点,目前机动车的生产和市场准入由国家发改委主管,只有进入发改委公布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目录的产品,才能进入市场并挂牌上路,目前电动轿车尚未进入公告目录,我省车管部门也没有接到过关于为电动轿车上牌照的相关文件。
所以,可以肯定地讲,这种电动轿车在我市还不允许上路。
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03条的规定,擅自生产、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车型,属于非法生产销售,要受到处罚,不仅是不能够挂牌,还要没收车辆并缴纳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