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.房屋登记申请书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(核对原件,收复印件);
单位购房的,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;
3.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交接证明(门牌号与合同不一致的,开发公司提供说明);
4.商品房买卖合同;
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、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,买卖合同须公证,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的备案证明;
5.销售发票(核对原件,收复印件);
6.契税完税证明;
7.房屋所有权证配图;
8.购买经济适用房的,还需提交审批表;
9.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。